招标公告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人: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7-01 15:16 点击数量: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准备在近期对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情况:

1.分包一: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服务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中标人4名以内(含本数)。

2.分包二: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服务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中标人2名以内(含本数)。

注:同一家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要求:详细见附件。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分包一:现属于重庆市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库内成员,或在渝分公司属于重庆市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库内成员(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的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或在渝分公司公章)。

2.分包二:现属于重庆市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库内成员,或在渝分公司属于重庆市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库内成员(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的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或在渝分公司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仔细阅读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二)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日至2023年7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在投标报名期限内,投标申请人将《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纸质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252478819@qq.com(邮箱),未在报名截止期限(2023年7月7日17:00)前发送《投标报名表》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报名联系人:罗老师:023-61065905。

(三)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按时报名;

3.缴纳了磋商保证金(提交磋商保证金转账凭据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四)开标地点: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树人楼三楼1325室(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7月13日北京时间9:30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3年7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时间

1.磋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要求的金额为准足额提交。

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且在2023年7月13日上午10:00前必须到账。务必在转账凭证上备注“CQVIE20230522”以及“磋商保证金”字样。

(二)投标文件制作费以及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建行重庆沙坪坝上桥支行

账 号:50001053700050001096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采购人办公楼二楼1212室开具到账凭据后,开标现场提交《磋商保证金登记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2)纸质件。未按规定提交到账证明,导致其保证金延迟退还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未中标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中标人磋商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亦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在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七、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南北大道南段1111号

采购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罗老师(023)61065905

单位监督电话:刁老师(023)61065453



2023年7月2日

代理机构遴选招标(终稿).docx

附件2:磋商保证金登记表.doc

附件3: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表.docx

附件1:投标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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