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部门诊改专项负责人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2-04-22 10:53 浏览: 次 来源:质量管理处
关于报送部门诊改专项负责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质量保证诊断与改进相关工作,提升学校管理效率,保证各部门相关工作更加有序、高效的进行,请各部门设立一名诊改专项负责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诊改专项负责人工作职责
1.参加学校举办的内部质量保证诊断与改进业务培训。
2.做好有关内部质量保证制度、政策法规的宣传。
3.传达诊断与改进相关工作的各项通知。
4.负责本部门内部质量管理诊改系统相关工作。
5.协助做好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本单位、部门在职在岗教职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原则上,二级单位、部门的诊改专项负责人由科级以上干部担任。
2.对诊断与改进工作有一定的了解,熟悉本单位、部门工作情况,能够胜任相应工作。
三、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部门于4月29日下班前将《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部门诊改专项负责人信息表》发送到质量中心OA邮箱,纸质件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
发展研究与质量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2日